广西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信息

2023-06-03 03:19:11     来源 : 法治日报-法治网


(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见习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张蕾

记者6月2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2年以来,广西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法治力量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教育、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功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介绍。2022年,全自治区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040件,判处生态修复金7627万元,补种复绿45万平方米,增殖放流10万尾鱼苗。

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严惩乱砍滥伐森林资源、乱采滥挖矿产资源以及破坏海洋生态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惩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贩运与贸易,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

在民事审判中,广西法院依法审理探矿权纠纷、采矿权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环境资源纠纷,为因污染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群众提供司法保护和救济。

广西法院通过发挥行政审判的预防和监督功能,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改正、限期拆除等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

广西法院还依法适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妥善审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2022年,全自治区各级法院依法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3件,普通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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