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的不动产的范围和类型有哪些

2023-02-18 02:57:11     来源 : 法师兄


(相关资料图)

范围如下: (1)土地使用权; (2)房产; (3)其他附着于土地或者房屋之上的权利。比如租赁权、典权; (4)以不动产方法管理的特定动产,如船舶、汽车、航空器等; (5)附着于土地上的固定物,比如生长的林木、固定于土地上的机器设备、草地等; (6)准物权。水权、采矿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标签: 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 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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